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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仁大學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

實習教學計劃

一、實習科目: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一)、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二)

二、實習目的:增進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程)學生的照護服務專業技能、行政管理知識能力、理解照護服務政策、培養生命關懷素養及增進職場溝通與合作能力。

三、本實習依據:輔仁大學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107學年度學士班入學生必(選)修科目表,擬訂本實習計畫。本實習計畫經輔仁大學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108學年度第一次學程會議決議後實施。

四、學分數: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一)4學分/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二) 4學分

五、實習時數:每一實習課程各需完成100小時實習工作。包含:

(一)至機構實習總日數為10天(80小時)。

(二)實習前說明會2小時:學生與本學程實習指導教師。

(三)實習前分組討論3小時:學生與本學程實習指導教師。

(四)熟習實習場域2小時:學生到實習單位與指導老師聯繫討論。

(五)實習成果展13小時:需製作PPT,於開學後課堂上發表。

六、實習單位:台北市私立貴族老人長期照護中心、台北市私立龍江老人長期照護中心、台北市私立慈安老人長照中心、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愛愛院、夢之湖錸工場日間照護中心-龜山、夢之湖錸工場日間照護中心-永和、夢之湖錸工場日間照護中心-竹北、夢之湖錸工場日間照護中心-蘆竹、柏愛藥局、新北市新店碧潭公共托老中心(B單位)、維揚診所。

七、實習機構:實習單位以居家式、社區式、機構住宿式、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服務方式為主。上述單位必須具有合法營利事業登記之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單位,或經政府評鑑為甲等(含)以上單位前往實習。

八、本學程實習指導老師職責:

(一)輔導學生選擇適當的機構,並協助安排學生實習機構。

(二)指導學生研擬實習計畫。

(三)協助實習機構之指導老師必要之支援,主動積極與機構聯繫,隨時掌握學生實習狀況。

(四)主持/參與學生實習前說明會及討論會。

(五)實習成果發表。

(六)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共同評值學生成績。

九、實習單位實習指導教師職責:

(一)與學生共同擬訂個別性實習計畫。

(二)依學生能力與實習計畫,提供必要之協助與指導。

(三)主持學生個別、小組、團體討論,經由討論與學生分享自己的專業及管理理念、價值倫理觀、管理技能及風範。

(四)學生在完成相關作業過程中,提供必要的資源與協助。

(五)與負責的實習指導教師共同評值學生成績。

十、實習作業:

(一)實習心得與評值:每人一篇,學生依據實習所擬訂的實習計畫內容,具體評估實習目標與實習成效之切合度,以及實習計畫執行之確實性。內容包括:

1.實習目標

2.實習方式(時間安排、教學活動、作業等)

3.實習環境

4.成長心得與其他建議

(二)成果發表會:需製作PPT,於開學後課堂上發表。

十一、成績評量:本課程學習成果評量分為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評分」與「課程老師評分」兩大項,各佔總分60%與40%。

十二、實習規定:本學程學生實習之管理督考考核悉依本學程實習辦法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