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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畢業相關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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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畢業生離校程序單 doc pdf
類別 模組  科  目  名  稱 科目代碼 選別 規定學分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類別最低應修學分數 模組最低應修學分數
必修課程 普通社會學 31321 2 2               30
老人學導論 31322 2   2            
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導論 31323 3   3            
中老年人心理學 31324 2   2            
營養與健康 30653 2   2            
高齡者基本照護實習 31889 1     1          
高齡者周全健康評估 31890 2     2          
高齡者基本照護學 31891 2     2          
長期照護諮商與生涯規劃 31893 2       2        
長期照護個案管理與實務 33255 2         2      
健康照護管理與實務 33256 2         2      
長期照護事業經營與管理 31904 2           2    
高齡者照護政策與法規 31899 2             2  
高齡者社區照護 31892 2             2  
長照健康管理職涯講座 31907 2               2

112年3月29日111學年第2學期課程會議新訂

第一條輔仁大學長期照護暨健康管理進修學士學位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程),為提升本學程學生專業能力,鼓勵學生參加專業證照檢定(測),依此訂定「輔仁大學長期照護暨健康管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進修學士學位學程專業證照抵免學分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
    第二條學生取得相關證照,經填報申請表並經審查合格後,可辦理證照抵免課程「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一)」或「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二)」。

第三條本辦法所認抵之證照內容如以下所列:

  1.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
  2. 照顧服務員證(有效期內)

第四條申請抵免學分方式:

  1. 申請對象:本學程2年級以上學生。
  2. 申請方式:填妥「專業證照抵免學分申請表」,並檢附證照影本向「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」課程主授教師申請,證照正本需掃描上傳至學生證照管理系統存檔。
  3. 申請時間:每年3月提出申請,並由主授教師核可後,始得給予學分。

 第五條抵免內容:

  1. 持有「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」可抵免「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一)」及「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二)」。
  2. 持有「照顧服務員證」可抵免「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一)」或「長期照護與健康管理綜合實習(二)」。
  3. 證照抵免實習者須撰寫考照心得報告,繳交方式另授課教師規定。
  4. 申請方式依照本學程專業證照抵免學分辦法之規定。
  5. 以證照抵免實習者,最高分數為85分。

第六條本辦法經課程委員會、學程會議通過後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